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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辑:广东安防协会综合整理编辑
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2023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 第1部分:总体要求》等3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并予以公布。
在此次公布的推荐性国标中,包含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系列标准。具体包括:《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 第1部分:总体要求》、《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技术要求》、《智慧城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有效利用评估指南》以及《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居住社区基础设施数据获取和报送规范》,这几项标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01《智慧城市 智慧停车 第1部分:总体要求》
该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适用于智慧停车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维。
该标准确立了智慧停车总体架构,并规定了物联感知、网络通信、计算存储、数据支撑、应用服务、安全等基本要求,为智慧停车领域提供了顶层架构设计标准。
02《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该标准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26)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中国电信、力维智联、华为、海康威视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提出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总体架构,规定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层、系统层、应用层、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智慧社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集成及运营。
03《智慧城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有效利用评估指南》
该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大汉软件、永兴元科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该标准确立了智慧城市场景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有效利用的基本原则和评估框架,描述了评估要素并给出了其选择因素、适用对象与场景。该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场景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中数据有效利用的规划、设计、实施、评价、审计、报告和持续改进。
04《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居住社区基础设施数据获取和报送规范》
该标准由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67)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仪电 、软通智慧科技等单位起草编制完成。
该标准有利于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智慧城市数据质量和使用效率,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智慧城市数据标准的发展,使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智慧城市数据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更清晰,能够为不同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智慧城市标准制定机构提供方法论,促成未来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发展。
智慧停车标准用于不同区域范围内的停车场群集约化、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停车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引导智慧停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有效利用评估标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居住社区基础设施数据等标准,有利于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有效利用规范化水平,助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