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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一旦刷身份证 系统就会自动报警

2010.10.11来源: 安防世界网编辑:关勇河

    曾经吸毒但已经戒毒的广州市民李意(化名)近日致电记者,投诉说他上网、住店、买票……只要用到身份证就会被带回派出所询问,半年多来已经十几次了。对此,曾多次盘查李的派出所民警表示有犯罪记录者资料都会进入系统,一旦刷身份证上网、住宿等系统就会自动报警,随后警察就会赶到盘查。而甘肃兰州一名网友的遭遇也与此类似。(据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对这事我的看法是,警方建立这样一套自动报警系统或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这对于“有前科者”再次违法犯罪具有一定防范作用,也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提供了极大便利。不过即使是对于“有前科者”,公安机关的防范措施也须充分考虑其固有的合法权利,尽量做到不对其正常的工作、生活构成过大的影响。
 
    不难看到,警方建立的此套犯罪记录系统其实也是存在缺陷的。凡是有前科者使用身份证即报警,而事实上却未必就存在再次犯罪的情况,但报警了就要出警盘查,这样难免造成警力资源的虚耗和浪费。因而,如何将系统设计得更细致、更健全完善一些,做到精准打击也是必要的。
 
    或许“有前科”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大。然而也须知“有前科”只代表一个人的过去,但不代表其现在和将来。一个人曾经违法犯罪,只要其已经承担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者已经改过自新,就应该创造条件让其重归社会,重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能在潜意识或执法思维里就认定,一朝犯罪便终身是“罪犯”。俗话有云:“浪子回头金不换”嘛。因此“给出路”,这对于“有前科”者避免再陷犯罪泥潭、重归正常社会至关重要。再说了,“有前科”者在回归社会后,其作为合法公民的一切权利也须受到必要的尊重,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对待,不容歧视。这也是法治固有的题中之义。
 
    即使对于某些有前科者,公安机关必须掌握其一些情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做出一些特别安排,如定期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检查等,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给当事者提供必要便利。像有吸毒史者,在戒毒之后须每季度回原处理派出所复检这一规定,如人在异地则存在一定的困难。那么,既然公安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则可以补充规定如当事人属异地的,则选择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复检即可。这样既有利公安机关及时了解和监控有前科者的相关情况,同时方便了有前科的当事人,也可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当事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及其合法权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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