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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小区安防设施成为摆设

2012.08.24来源: 新华报业网编辑:曾小莉

  今年夏天,江苏省入室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警方分析数据显示: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已从前几年集中于老式居民小区,向物业管理相对较好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转移。为何安防设施更加先进的小区反而成为入室盗窃的重灾区?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小区的安防状况,远不如想象中那样给力,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也亟待提高。

  这个小区1小时内5家被盗

  7月19日凌晨4时许,无业青年张大东(化名)和王小西(化名)出现在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某小区外,一人放风,一人避开保安视线从围栏处翻入小区。张大东进入小区后发现,因为天气炎热,低层几户人家没有关窗且没有防护栏。短短1个小时,他在该小区连偷5家,窃得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累计2万余元。二人最终在坐出租车逃离时被民警拦下盘查,人赃俱获。

  “该案与物管疏于防范有着直接联系。”侦办此案的洪河派出所民警李亚飞分析指出,一是人防没有到位,两小偷在小区内外滞留时间长达1小时,如果夜间有人巡逻,小偷也不会接连行窃成功;二是物防没有到位,小区围墙未装有防爬刺,让小偷能够轻松进入小区实施盗窃,同时下水管没有安装防攀爬铁钉或涂抹黄油,使小偷能够沿水管攀爬行窃较高层的住户。目前,警方已给该小区物管下达了整改通知,督促其强化防范。

  部分小区门禁和监控缺位

  频发的入室盗窃案给居民小区的安全防范敲响了警钟。居民小区尤其是中高档小区的安防现状如何?记者对成都中心城区部分商品房小区的安防情况进行了调查。

  8月19日下午5点,记者来到位于牛沙北路的某小区。小区各单元门口都装有门禁系统,但记者发现部分单元的门却大开着,可随意出入。“我们小区经常被盗。”小区业主李小姐告诉记者。“那为什么业主还不关单元门,这样不是更不安全?”记者疑惑。“地下停车场没有门禁,可以通过电梯或楼梯随意上任何一幢楼,这里关不关都一样。”记者又走访了位于东二环和南三环的几个小区,普遍存在地下停车场没有门禁的问题,有的小区停车场虽装了门禁系统也没有使用。

  视频监控缺位是调查中居民反映突出的另一个问题。市民吴女士5月在位于桐梓林的某高档小区租了一套房,没想到刚搬进来就遭到小偷光顾,被盗走了笔记本电脑和IPAD。原本以为可以通过小区视频监控找到破案线索,但结果令人失望。“电梯里的监控模糊不清,楼层里根本没有监控,物管方的说法是为了保护住户隐私。”

  物管方也有自己的“苦衷”。“地下停车场新增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升级都需要大量资金,可一旦要动用维修专项资金,很难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万年场一小区的物业公司主管告诉记者。

  家中被盗,物管该不该担责?

  “小区监控不力,业主家中被盗,能否向物管公司索赔?”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举中律师。

  “除非《物业服务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李举中说,《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通常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均会约定:“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义务。”

  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李举中律师建议广大业主,要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物业公司规避法律的条款、免责的条款予以排除,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利益。如果业主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要寻求业主委员会的支持,使物业公司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合理应对业主诉求。

  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是关键

  入室盗窃犯罪易发难破,防患于未然十分重要。为此,省公安厅专门就入室盗窃提出了防范建议:安装坚固可靠的防盗门,休息前将门反锁并将保险扣锁上;睡觉前将窗户关好,最好在窗户上安装比较结实的防盗护栏;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在门口放一两双拖鞋或在阳台上晾晒几件衣物,造成家中有人的错觉;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应和存折、债券等分别存放,防止盗贼利用证件提取存款或变卖贵重物品。

  居民王丽建议,在阳台和门窗处安装红外线警报器,家里没人或睡觉的时候打开,有人进入可以发出刺耳鸣叫声将其吓跑,“价格也便宜,几块钱一个”。针对小区视频监控乏力的情况,居民罗奇建议业主自己安装家用视频监控系统,可选择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或者网络摄像机,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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