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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调整部分资质受理条件的通知

2020.02.19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编辑:媒体部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厅技防办相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期间调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一、企业资格证到期,未按期提交续证申请或未提交延期续证申请的,仍可按原等级办理续证;

二、企业暂未能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人员社保证明的,技防管理部门可先行受理资质申请(社保管理部门已出台缓缴社保政策: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三、技防管理部门对本应在疫情期间进行第三方检测的技防工程项目,暂不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可凭甲乙双方验收合格文件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四、技防管理部门暂缓组织技防工程验收工作,可凭甲乙双方的初验报告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五、因广东省安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疫情期间暂停,导致企业技防从业人员人数不足的,技防管理部门可先行受理资质申请;

六、疫情结束或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后,企业应于3个月内提出续证申请,或补充提交上述第2-5条相关材料。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形,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以各地市技防办通知为准

各地市企业可联系当地技防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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