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9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编辑:媒体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府令第270号)和省厅技防办相关通知要求,自2月15日起“省内单位一级、二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至全省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审批。设立在广州市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申办上述资质的,将由我办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以各地市技防办通知为准
各地市企业可联系当地技防办咨询